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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度吉林省政协好新闻评选活动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19-11-19 10:19:36

吉政协办发〔2019〕36号

 

政协吉林省委员会办公厅

关于开展2019年度政协好新闻评选活动的通知

 

 

省级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各市(州)政协,公主岭市、梅河口市政协,各新闻单位,省政协研究室、各专委会:

为鼓励和引导新闻媒体及新闻工作者积极宣传人民政协工作,不断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民政协宣传工作,唱响主旋律,凝聚正能量。经研究决定,拟于12月上旬开展由政协吉林省委员会办公厅与吉林省新闻工作者协会联合主办,政协吉林省委员会研究室承办的2019年度吉林省“政协好新闻”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省各级政协组织,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各中央媒体、香港驻吉机构和省内各主要新闻单位,在国内公开发行的报纸及电台、电视台、新闻网站(不含报纸、广播电视等网络版、电子版)刊发的宣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消息、通讯、评论和摄影等新闻作品。

二、参评标准

以宣传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的作品为主要内容。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舆论导向和价值取向,内容真实,主题鲜明,富于创新,语言文字生动、新闻性、时效性强,传递正能量。

报刊、通讯社消息1000字以内,评论文章2000字以内,通讯3000字以内;摄影要现场抓拍,表现力强,图像清晰,有简要说明;广播电视消息4分钟以内,评论15分钟以内,专题60分钟以内;网站作品消息1000字以内,评论2000字以内,专题由图片、文字、音视频等多媒体报道,访谈一般不超过1小时30分钟,为网站首发的新闻摄影作品。

参评作品发表时间为2018年11月16日至2019年11月15日。

三、奖励办法   

1.获奖作品由省政协办公厅、省新闻工作者协会联合颁发获奖证书,由省政协办公厅发放奖金。

2.省“政协好新闻”作品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其中一等奖不超过10篇;二等奖不超过25篇;三等奖不超过35篇。    

四、评选机构

省“政协好新闻”设评选委员会,由省政协办公厅、研究室,省委宣传部,省新闻工作者协会、省内主要新闻单位,吉林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有关负责同志和专家学者组成。省政协研究室宣传信息处代行评选委员会办公室职责。

五、评选要求  

1.评选实行初评和定评两级制,各推荐单位为初评单位,按照规定的数额和时限,向评委会办公室推荐初评作品,定评由评选委员会召开会议进行。

2.省级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各中央媒体、香港驻吉机构,省内各新闻单位,省政协各部门的参评作品,由所在单位直接向评委会办公室推荐。

3.各市(州)及其县(市、区)政协、市级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各市(州)新闻单位的参评作品,以市(州)政协为单位报送。

4.各单位选送作品时,须填写吉林省“政协好新闻”推荐参评作品目录(附件2)。

5.要认真填写参评作品推荐表(附件3),连同推荐作品用A4纸复印,按一份目录(附件2)一份推荐表(附件3)和一件作品装订成一式15套,报纸作品要求是剪报或清晰的复印件,并附一份刊登参评作品的完整报纸版面。新闻摄影作品附照片原件1幅(8寸)。推荐广播、电视、网站访谈作品,须分别送交音像光盘一张,同时附作品完整文字稿、推荐表一式15套。

六、评选程序

1.参评作品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格式和数量及时寄送。参评单位向评委会办公室寄送初评作品截止日期为2019年11月24日。以当地邮戳为准,愈期不再受理。

2.2019年11月底前由评委会办公室将材料整理后送评委审阅。

3.2019年12月上旬召开评委会评审会议,进行定评。

 

附件:1.附件1:2019年度吉林省“政协好新闻”参评作品分配数额.doc


   2.附件2:.2019年度吉林省“政协好新闻”推荐参评作品目录.doc


      3.附件3:2019年度吉林省“政协好新闻”参评作品推荐表.doc


                             

 

                              政协吉林省委员会办公厅

                                  2019年11月7日

 

                     

    联 系 人:李伟达

    邮    编:130042  

    联系电话:(0431)82892090

    传    真:(0431)82892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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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寄地址:省政协研究室宣传信息处,长春市南关区上海路3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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