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省各类自然保护地依托重要生态系统、珍稀濒危物种和自然遗迹等资源,探索开展了类型丰富、面向社会公众特别是青少年的自然教育,产生了较好社会影响。
“在自然保护地开展自然教育,不仅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举措,也吸引更多的群众走进自然、亲近自然、热爱自然、保护自然,引导树立生态意识、环保意识。”农工党吉林省委认为,要进一步提高对自然教育工作的认识。自然教育是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抓手,是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生态保护与生态旅游相得益彰”的重要举措,是培养爱国主义、培养青少年核心素养、坚定“四个自信”的重要途径。在自然保护地开展自然教育,具有公益性强、就业容量大、综合效益好的优势,对提高保护地周边社区生活水平产生深远影响。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自然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发挥宣传舆论力量,强化宣传引导,将其作为建设生态文明的新领域、新亮点和新举措摆上重要位置,把自然教育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统筹安排,切实加强自然教育工作管理,因地制宜制定具有地方特色的自然教育规划,推动自然教育工作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发展。林草、教育、财政、文化、交通、市场监督等部门要建立协调机制,强化部门、行业、社区间的沟通联系,充分调动社会资源要素的积极性,创新体制机制,形成整体合力,推动工作落到实处。
农工党吉林省委建议,要加大资金和政策支持力度。自然保护地管理机构要与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加强沟通联系,逐步建立“政府支持一点、家庭支付一点、服务单位减免一点”的运行机制。设立固定资金渠道,鼓励扶持自然教育基础设施建设、能力建设及课程开发等工作。充分利用社会捐赠资金,加大对自然教育的投入,加强自然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和转型升级,逐步建立多元化投融资机制,推动自然教育场所基础建设。要突出前瞻性、科学性和有效性,推动自然保护地科普宣教设施转型升级,重点加强资源环境保护设施、自然教育场馆、解说系统以及各种安全、环卫设施建设,全面提升自然保护地社会服务能力。要加强自然教育人才队伍建设,探索多元化自然教育人才队伍建设形式,研究制定相关激励政策,逐步培养一批自然教育管理骨干和导师队伍。着力推动专家学者、高校学生、当地社区、志愿者队伍建设,通过教育培训,逐步形成不同方向、不同层次、配置齐全的自然教育导师团队,同时探索建立自然教育导师资格认定机制。
(协商新报记者徐海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