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进吉林省委: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 促进现代农业稳步前进

2021-01-23 13:08:17  作者:   

近年来,我省高度重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推出系列措施举措,全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呈现质量不断提升、实力逐渐增强、规模日益扩大、经营领域不断拓宽、带动能力不断增强的良好态势,对促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增加农民收入起到了重要作用,有力促进了现代农业速发展。

“要不断解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素质专业人才、涉农金融和保险政策、土地流转程度和土地使用规划审批制度等方面问题。”民进吉林省委建议,要加强教育培训和宣传引导,努力形成现有人员持续提升、后备人才及时补充的良性循环机制。对现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从业人员进行摸底调查,有针对性提供学历、技能、管理等方面培训教育,打造一支高素质从业人员队伍,不断提升科技水平和管理水平。要加强政策支持和宣传引导,对有意愿从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工作的外来人员给予政策支持。针对农村籍大学生,特别是涉农专业大学生出台“人才回流”政策,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完善涉农金融、保险服务,提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抗风险能力。创新金融产品,完善信贷管理政策,灵活设置信贷产品期限,简化审批流程,着力解决“融资难”“融资贵”的矛盾。加大涉农保险宣传力度,持续增强政策性农业保险服务保障力度,不断扩充险种,加大政策性农业保险覆盖面,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提供风险支撑。

民进吉林省委建议,要持续推进制度建设和“放管服”改革,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提供政策支持。进一步完善土地流转制度,为互换土地农户及时颁证确权,切实保障流转农户权益。建立完善农村存量建设用地整备制度,在年度建设用地指标中,优先安排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配套辅助设施,并给予税费减免相关政策。要加快推进服务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壮大社会化服务供给力量。有针对性地加强农机具租赁、农业科技提供、土地托管等为主要经营范围的服务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实行以市场化运作为主导、政府购买服务补贴的运行机制,创新服务设计,完善农业服务配套,探索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要加强县级以下农业农村部门机构建设,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通过创新管理方式、优化机构设置、增加人员编制、强化经费保障、建立健全奖励激励机制等,进一步提高县乡两级农技推广和农经管理部门指导和服务能力。

协商新报记者刘伊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