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决议
(2021年1月26日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通过)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吉林省第十二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2021年1月24日至26日在长春举行。
会议听取了省委书记景俊海在开幕会上作的讲话,并进行了认真学习讨论。委员们一致认为,景俊海书记的讲话通篇贯彻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高度评价了政协坚持党的领导、建言资政、凝聚共识等工作,对继续做好政协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对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协工作具有指导意义。
会议审议批准江泽林同志代表政协吉林省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所作的工作报告,审议批准支建华同志代表政协吉林省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所作的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补选李景浩同志为政协吉林省第十二届委员会副主席,补选郭树峰同志为政协吉林省第十二届委员会秘书长,补选王晓南、孙在旗同志为政协吉林省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与会委员列席了吉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并讨论了韩俊代省长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讨论了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及其他有关报告,对上述报告均表示赞同。会议开得紧凑务实、热烈高效,是一次民主、求实、团结、奋进的大会。
会议认为,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在吉林振兴发展中影响深远、意义重大。习近平总书记五年内三次视察吉林,为推动新时代吉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了根本遵循、注入了强大动力。面对国际国内形势的深刻复杂变化,特别是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省委省政府带领全省各族人民,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认真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有力维护了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取得决定性进展,吉林振兴迈出新的重大步伐,为在新的起点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吉林奠定了坚实基础。
会议指出,2020年在全国政协指导和中共吉林省委领导下,省政协及其常委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落实中央政协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委政协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履行职能,不断推动各项工作创新发展,为新时代吉林振兴发展贡献了政协力量。
会议强调,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在新起点上加快吉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的关键一年。景俊海书记在开幕会上所作的讲话总揽全局、内涵丰富、任务明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可操作性,需要认真学习并在实际工作中深入贯彻落实。政协委员要胸怀振兴发展大局,围绕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履职尽责,积极担当作为,以实际行动和履职成效,交出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的合格答卷。要高举伟大旗帜,进一步夯实共同思想政治基础;发挥制度优势,进一步突显专门协商主责主业;把握发展机遇,进一步做好服务中心大局工作;紧扣履职中心环节,进一步推动大团结大联合;完善保障机制,进一步开创工作新局面。
会议号召,全省各级政协组织、政协各参加单位和广大政协委员,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周围,在中共吉林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履行好“新担当、新突破、新作为”的重大职责使命,共同谱写新时代人民政协事业发展新篇章,为推动吉林各项事业取得新突破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