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听取和审议政协吉林省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二、听取和审议政协吉林省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十二届一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
三、列席吉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讨论吉林省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及其他报告;
四、选举事项;
五、审议通过政协吉林省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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