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实践探索 积极推进政协协商民主建设
2017-09-19 15:40:19 作者:中共十八大以来,根据中共中央总体部署和省委实施意见,吉林市政协充分发挥协商民主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作用,不断深化对政协协商民主发展规律的认识,结合地方政协实际,加强政协协商民主实践层面的探索与创新,做到有抓手、有载体、有成效,积极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
一、认真落实协商计划,规范协商活动
政协年度协商计划是规范协商活动的重要依托,是政协协商民主制度化的有效举措。市政协坚持突出协商议题选定、协商形式匹配、协商成果转化环节,认真制定和全面落实年度协商计划。
一是准确选定协商议题。议题的选择,直接关系到协商的实效。协商议题必须抓住全局工作的重点,必须找准解决问题的关键。市政协坚持“党委想什么、政协议什么;政府干什么、政协帮什么;群众盼什么、政协做什么”的工作原则,采取请党政领导交题,向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对口部门、基层政协征题,政协常委会议审题等办法,精心设计协商议题。近年来,开展的专题协商、视察调研、咨政协商,内容涉及经济、社会、文化、生态等各个方面,提出了许多有价值的意见建议。
二是丰富完善协商形式。政协组织要立足自身特点和优势,拓宽完善协商民主的途径和形式,不同协商形式之间协调配合、相辅相成,使政协协商更好地反映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的意见建议,发展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人民民主。市政协不断丰富完善政协协商形式,构建了政协全体会议集中协商、常委会议专题协商、主席会议重点协商、专委会会议对口协商及界别协商、提案办理协商、咨政协商、社情民意信息办理协商等多层次、多领域的协商格局,并做到协商议题和协商形式相匹配、视察调研和协商议政相衔接。
三是积极推进成果转化。抓好协商成果转化,是开展协商活动的重要环节,也是检验协商实效的一个重要标准。要努力把协商成果纳入党委政府决策环节,转化为全社会共识和促进相关工作的具体举措,形成一个完整的协商链条。市政协与市委、市政府建立起政协协商成果办理反馈落实工作机制,规范办理与反馈、督办与跟踪、问效与考评等环节,促进了协商成果的转化。多年来,市政协每份视察调研报告和《政协信息专报》,都体现党政工作取向、实践要求及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得到党委政府的重视,主要领导都专门作出批示,大多数建言摆上了党委的决策层面,进入了政府的部署当中,推动了工作落实。
二、加大提案办理力度,增强协商实效
政协提案工作是一项具有全局意义的工作,提案办理是提案工作最重要、最关键的环节。要进一步提高提案工作质量,加强提案工作各环节的协商,把民主精神和协商理念贯穿到提案工作的全过程,使提案“提到点子上、立要高标准、办到实在处、督在关键时”,收到“办理一件提案、解决一个问题、推动一项工作”的效果。
一是加强撰写提案引导。坚持运用多种办法,积极引导广大政协委员、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撰写提案。全会前,市政协坚持向各参加单位和全体委员发出含有《提案参考目录》的通知,为委员撰写提案提供参考。组织更多的委员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引导委员着眼改革、发展及民生,深度思考倾向性、全局性、前瞻性问题,帮助委员筛选党委政府重视、人民群众关注的问题进行专题研究,为撰写提案积累第一手资料。
二是不断提高提案质量。坚持求精不求多的原则,打造精品提案工程。市政协认真贯彻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及时修订提案工作条例。利用政协换届时机,抓好委员集中培训和专委会对口培训,就委员如何撰写提案进行专题辅导。重视培育集体提案,每年全会前,专门召开党派、团体、县(市)区政协、政协专委会参加的提案工作会议,发挥组织集体优势,提高提案的质量和层次。严把提案审查、立案关,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提案不予立案。健全激励机制,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委员提案质量意识和撰写提案的积极性。
三是创新提案办理协商形式。坚持以协商的效果为导向,积极开拓思路,灵活多样地采取具有针对性的协商形式,实现事半功倍的效果。市政协印发提案办理协商办法,不断创新提案办理的协商形式,坚持重点提案高端办理协商、同类提案集中办理协商、难点提案个别办理协商,进一步增强提案办理实效。坚持市政协主席、副主席每年牵头督办重点提案;对集中反映某一行业或部门工作的同类型提案,统一交给承办单位统筹办理;对个别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的难点提案进行个案督办协商。坚持在政协常委会议上听取并协商政府年度提案办理情况通报,提高提案办理协商的层次。
三、及时反映社情民意,搭建“直通车道”
反映社情民意信息是政协重要的经常性、基础性工作,是履行政协职能的重要方式,是社会舆情汇集和分析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新形势下,政协组织应当把工作领域向各个社会阶层拓展,把工作触角向社会各个角落延伸,深入了解民心、掌握民情、汇集民智,及时反映社情民意,搭建党委政府联系群众的“直通车道”,使信息办理协商更加快捷高效。
一是注重加工提炼。一方面,对来自群众的社情民意信息加工整理,进行必要的调查研究,去粗存精,去伪存真,确保传递出去的信息既原汁原味,又真实可靠;确保大量的信息不仅反映问题,同时也提供解决问题的方法和思路,提升信息办理的时效。另一方面,对那些群众普遍关注、反映强烈、亟待解决的重要社情民意信息进行督促检查落实,对有的信息内容要持续跟进,确保有着落、有回音。
二是真正“接地气”。作为地市一级政协组织,要把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抓出成效,仅仅依靠本级政协委员还不够,要举各方之力更加广泛地联系群众,真正“接地气”。我们把市县两级政协组织、政协委员,以及各民主党派、工商联、人民团体成员紧紧联系起来,建立信息员聘任制度。依托他们把各界代表人士的呼声及时反映出来,同时又通过他们把收集社情民意信息的触角向外延伸,不断扩大信息来源,提高信息质量。
三是用好“两个阵地”。吉林市党政部门工作简报中包括市政协两个简报——《社情民意》和《工作动态》。市政协通过这“两个阵地”,对党政联系群众,及时掌握社情民意,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同时,采取重要社情民意专报和转办函形式,将一些重要社情民意信息直接报给党政主要领导和转给相关主管部门办理,提高了信息办理的实效性。
四、积极搭建履职平台,建立长效机制
通过搭建平台、完善制度、开展活动,充分发挥委员的优势和力量,使协商活动更加规范、更加经常、更加长效。
一是搭建履职平台。政协委员能否让更多群众的声音得到呼吁,让更多群众的意愿诉求进入党委政府决策过程,政协组织搭建委员履职平台至关重要。市政协在原有政协会议、视察、调研、提案、反映社情民意信息等履职平台基础上,新建了咨政协商会议和大会发言两个履职平台。统筹市政协各专委会、民主党派、县(市)区政协整体力量,对重点课题实施联合调研,拓宽了履职范围和渠道。组织委员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安全生产等检查督查活动;进行教育“阳光分班”、医院服务质量等政风行风检查,丰富了委员经常性履职的平台。
二是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制度是管根本、管长远的。近年来,市政协先后制定完善政协协商民主建设实施办法、提案办理协商办法、开展咨政协商会议实施办法、加强社情民意信息工作意见、政协全体会议工作规则、加强委员队伍建设规定、政协委员履职考核办法、选聘特约监督员管理办法等18项工作制度和规定办法,推进了政协协商民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三是开展社会公益活动。市政协注重发挥广大政协委员人才智力优势,积极动员鼓励委员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更好地知民情,解民困。近年来,按照市委要求,政协委员相继参与了全市“促发展、惠民生”竞赛、包扶社区、脱贫攻坚等活动,与省政协同步开展了委员进社区活动,使政协协商与人民群众更亲更近。
(作者系吉林市政协副主席、党组副书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