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听取和审议政协吉林省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 报告; 

二、听取和审议政协吉林省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 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 

三、选举政协吉林省第十三届委员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 常务委员; 

四、审议通过政协吉林省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五、列席吉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 讨论吉林省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听取和讨论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 工作报告、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及其他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