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安全是“国之大者”。粮食主产区是我国商品粮生产、供应和储存的重要载体, 在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体系中起到了关键作用。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健全种粮农民收益保障机制和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确保中国人的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健全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增加产粮大县奖励资金规模”。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高度重视,充分体现了完善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的重要性。近年来,粮食主产区粮食产业取得长足发展,为我国实现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作出了重要贡献,但也客观存在亟待解决的问题。
“主产区‘粮财倒挂’问题、主产区与主销区利益协同机制、现行补偿政策等问题亟待完善。”全国政协委员郭乃硕建议,建立国家粮食安全保障基金。粮食主销区是国家粮食政策最直接受益者,应建立粮食主销区对主产区的发展直接补偿机制。在此基础上,以国家投入为主、粮食主销区投入为辅,设立国家粮食安全保障基金。强化向粮食主产区转移支付。加大向粮食主产区转移支付力度,通过税收优惠、专项补助和贷款贴息等方式,在国家层面统筹建立粮食专项财政补偿体系。加快建立粮食产销区的利益协同机制。按照谁受益谁补偿和近邻原则,建立产销区互相配对、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利益协同机制,推动粮食主产区经济发展。在国家层面统筹安排、引导主销区主动参与主产区粮食生产基地、仓储设施、加工园区、网络营销、物流运输的建设,变以前的“供需合作”为“供应链合作”,加快形成多元化、规模化、现代化的粮食产销合作新局面。大力支持主产区发展粮食精深加工。针对主产区工业基础薄弱、经济发展缺乏强劲带动支撑的困境,多措并举扶持主产区发挥粮食资源丰富优势,把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和经济优势,提高主产区粮食就地加工转化能力,深入实施优质粮食工程,实现从粮食大省向粮食强省转型。引导支持主产区高质量发展粮食产业,延伸产供储销全产业链条,强化优质品牌培育,推动主产区从“卖原粮”转向“卖产品”“卖品牌”,从“大粮仓”向“大厨房”转型,实现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区域经济发展双赢。
郭乃硕建议,探索建立目标价格补贴制度。我国实行玉米大豆种植补贴制度改变了临储政策导致的国内外粮食价格倒挂局面,水稻小麦最低收购价制度减轻了农民仓储压力,这两项制度对农民种粮收益起到了保障作用,但也存在着保障程度低与市场风险高的问题。为保护粮食主产区和种粮农民的利益,调动“两个积极性”,探索以目标价格为方向的补贴制度,推动粮食生产者补贴与最低收购价政策向目标价格补贴政策转变,实现国际国内粮食价格接轨。进一步提高粮食补贴成效。要尽力为耕者谋利、为食者造福,不断提高粮食补贴成效。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粮食补贴制度,通过对粮食生产者信用评级,将粮食补贴与其信用等级挂钩,在备耕阶段向生产者发放部分补贴资金,有效缓解粮农,尤其是种粮大户的资金需求。将主产区纳入生态补偿政策扶持范围。粮食主产区具有生产粮食产品和生态产品的双重功能,农业生产是利用自然资源、消耗自然资源的粮食产出过程,同时粮食主产区也发挥了保护生态、吸收二氧化碳、调节气候等生态功能的作用。针对主产区为保障粮食安全和生态安全,经济发展受到较多限制的现状,采取与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基本相同的补偿政策,加强粮食主产区的粮食安全和生态安全建设,体现对粮食主产区的生态关怀和人文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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