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走近委员>委员声音

全国政协委员刘广:加快无障碍建设法治化

来源:

时间:2022-03-07 08:57:44

“无障碍建设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体现,是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只有通过国家法律制度的保障,无障碍建设才能从观念形态到物质形态,进入到实实在在的建设中。无障碍建设法治化既是物质文明发展到一定程度的需要,也是社会文明的标志。”住吉全国政协委员刘广这样阐释。

无障碍建设法治化涉及内容涵盖广泛、立意深刻,是新时代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更高水平、更高层次、更高标准上,保障残疾人、老年人、伤病患者、孕妇、儿童以及其社会需要者(以下统称社会需要者)更加自主、安全、便捷地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对人权保障、国家形象及满足社会成员日益增长的对美好生活的需求,实现由全面小康走向共同富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刘广建议,要健全统筹协调机制,由政府负责人召集,残疾人联合会、妇女联合会等组织相关部门,组成统筹协调无障碍建设机制。加大无障碍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在设计、施工、使用过程中让障碍群体参与体验和提出建议,明确政府、社会、公众的职责,提高无障碍设施建造的标准,将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改造列入各级执法检查范围。同时推广无障碍理念、文化和知识,提高公众对无障碍的认识和理解,将无障碍建设纳入文明城市建设和城市经济社会发展范畴,可将无障碍教育纳入中小学校园文化建设,着力构建全社会的无障碍意识、文化氛围以及治理机制。

刘广提议从城市到街道按需聘请志愿者、专业人员作为社会监督员,对无障碍设施设备建设、改造、维护和使用等情况进行监督,并就社会监督员发现的问题向相关主管部门提出意见建议,强化监督保障。未按照无障碍标准规范进行建设或者损毁、侵占无障碍设施,致使社会公共利益受到损害的,可依法提起民事公益诉讼,人民检察机关在履职中发现无障碍建设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可以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来源:协商新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