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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撤销刘晓春政协吉林省第十二届委员会委员资格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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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2-01 16:3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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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撤销刘晓春政协吉林省第十二届委员会委员资格的决定

(2018年12月28日政协吉林省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政协吉林省第十二届委员会委员刘晓春,因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并涉嫌犯罪,政协吉林省第十二届委员会第十一次主席会议决定撤销刘晓春省政协委员资格。政协吉林省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予以追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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