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吉林省委员会办公厅关于
开展2018年度政协好新闻评选活动的通知
吉政协办发〔2018〕36 号
各市(州)政协,公主岭市、梅河口市政协,省级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各新闻单位,省政协各专委会、研究室:
为鼓励和引导新闻媒体及新闻工作者积极宣传人民政协工作,不断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民政协宣传工作,唱响政协好声音。经研究决定,政协吉林省委员会办公厅与吉林省新闻工作者协会联合开展2018年度吉林省“政协好新闻”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省各级政协组织,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各中央媒体驻吉机构、香港和省内各主要新闻单位,在国内公开发行的报纸及电台、电视台、新闻网站(不含报纸、广播电视等网络版、电子版)刊发的宣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消息、通讯、评论和摄影等新闻作品。
二、参评作品、项目及要求
以宣传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的作品为主要内容。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舆论导向和价值取向,内容真实,主题鲜明,富于创新,语言文字生动、新闻性、时效性强,传递正能量。
报刊、通讯社消息1000字以内,评论文章2000字以内,通讯3000字以内;摄影要现场抓拍,表现力强,图像清晰,有简要说明;广播电视消息4分钟以内,评论15分钟以内,专题60分钟以内;网站作品消息1000字以内,评论2000字以内,专题由图片、文字、音视频等多媒体报道,访谈一般不超过1小时30分钟,为网站首发的新闻摄影作品。
参评作品发表时间为2017年11月16日至2018年11月15日。
三、奖励办法
1.获奖作品由省政协办公厅、省新闻工作者协会联合颁发获奖证书,由省政协办公厅发放奖金。
2.省“政协好新闻”作品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其中一等奖不超过10篇,获奖作品每件奖金1000元;二等奖不超过25篇,获奖作品每件奖金800元;三等奖不超过35篇,获奖作品每件奖金500元。
四、评选机构
省“政协好新闻”设评选委员会,评选委员会主任由省政协秘书长担任,副主任由省政协副秘书长兼办公厅主任、省委宣传部副部长担任,成员由省政协办公厅、省委宣传部、省新闻工作者协会、省内主要新闻单位有关负责同志和专家学者组成。省政协办公厅宣传处代行评选委员会办公室职责。
五、评选办法
1.评选实行初评和定评两级制。各地、各单位报送的作品为初评作品。定评由评选委员会召开会议进行。各参评单位为初评单位,按照规定的数额和时限,向评委会办公室推荐初评作品。评委会办公室设在省政协办公厅宣传处。
2.省级各民主党派、工商联,中直、香港、省直有关新闻单位、省政协各部门的参评作品,由所在单位直接向评委会办公室推荐。
3.各市(州)政协系统、市级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各市(州)新闻单位的参评作品,以市(州)政协为单位报送。
4.各单位选送作品时,须填写吉林省“政协好新闻”推荐参评作品目录(表样附后)。
5.要认真填写参评作品推荐表(表样附后),连同推荐作品用A4纸复印,按一份推荐表和一件作品装订成一式15套,报纸作品要求是剪报或清晰的复印件,并附一份刊登参评作品的完整报纸版面。新闻摄影作品附照片原件1幅(8寸)。推荐广播、电视、网站访谈作品,须分别送交音像光盘一张,同时附作品完整文字稿、推荐表一式15套。
六、报送要求
1.参评作品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格式和数量及时寄送。参评单位向评委会办公室寄送初评作品截止日期为2018年11月24日。以当地邮戳为准,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各参评单位确定一名联系人,并将联系方式告知评委会办公室。
2.2018年11月24日前由各新闻单位和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及各市(州)政协组织初评。
3.2018年11月底前由评委会办公室将材料整理后送评委审阅。
4.2018年12月上旬召开评委会评审会议,进行定评。
邮寄地址:省政协办公厅宣传处,长春市南关区上海路30号
联 系 人:王凤坤
邮 编:130042
联系电话:(0431)82892093
传 真:(0431)82892147
邮 箱:472765369@qq.com
附件:1.2018年度吉林省“政协好新闻”参评作品分配数额
2.2018年度吉林省“政协好新闻”参评作品推荐表
3.2018年度吉林省“政协好新闻”推荐参评作品目录
政协吉林省委员会办公厅
2018年11月8日
附件1:2018年度吉林省“政协好新闻”参评作品分配数额.doc
附件2:2018年度吉林省“政协好新闻”参评作品推荐表.doc
附件3:2018年度吉林省“政协好新闻”推荐参评作品目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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