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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解决乡村医生工作之忧的建议

来源:

时间:2018-05-04 15:47:37

乡村医生作为基层医疗的守门人,其作用是巩固基层医疗的网底,是维护基层健康的主要力量,也是确保医改进展顺利的关键角色,更是建设文明卫生新农村一面旗帜,构建大健康战略的主要队伍。医改多年来,国家对基层的巨资投入,使乡村的硬件配套设施有了极大的提高,医疗环境的逐步提升,极大地带动乡村医生的积极性。但是,随着医改的逐步深化,农村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对乡村医生综合素质的要求越来越高。然而,依然存在一些问题困扰着乡村医生的工作和生活:

1.待遇过低、工作量大等问题,困扰着乡村医生。国家基本公卫服务14项每项都要村医花费巨大的精力与时间,随时接受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心、县疾控公卫科及乡镇卫生院的考核。乡村医生每月要循环往复地填写着一人又一人的慢病档案,每月关注着新增的孕妇,新生儿的随访,辖区内妇女的产后访视,健康教育资料的发放与接收者签名等等诸多具体工作。乡村医生每年还要接受无数次考官的考核及责询,若有差错则与经济挂钩,扣除公务补助。 

2.国家基本公卫服务14项对于乡镇卫生院与乡村医生的权责划分不清。国家卫计委规定的国家基本公卫服务14项,只是笼统地划分村医承担百分之四十的工作量,拿总公卫补助的百分之四十经费。但这里百分之四十的公卫项目,没有具体划分,也没有具体的厘定。乡村医生的工作范围和乡镇卫生院应该承担的责任缺乏更清楚的阐述。目前,卫生院只担负了预防接种及农民健康体检二类,其他的实际工作都是由乡村医生包揽,乡镇卫生院只起到督察及考核角色。

3.各项关于提升乡村医生待遇与地位的政策落实不到位。近年来,国家有关部门都提出诸多关于提高乡村医生待遇的政策,要求妥善安置退养村医的生活,使村医看到了倾斜于基层的很多文件及规定,都是涉及到村医的待遇与前途,但真正落实到位,使乡村医生得实处的却不多。 

4.对乡村医生开展中医适宜技术培训,却因为繁重的其他事务不能开展治疗工作。2017年《中医药法》的出台,对中医药的发展起到了推动性的作用,中医药的地位也显著提高了,按照《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三五”行动计划》,到2020年,所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和70%的村卫生室要具备中医药服务能力。为了完成2020年村卫生室的中医药服务能力指标,同时也是给限制输液后自己寻找生存的新途径,各地区为村医安排了中医技术培训项目,但由于繁重的公卫工作及匮乏人才使得开展中医适宜技术服务工作并不理想。

因此,建议:

1.尽快解决乡村医生的编制待遇问题,使其无后顾之忧。可将乡村医生纳入乡镇卫生院职工队伍统一管理,定编定岗,工资待遇、社会保障与乡镇卫生院的职工一致。 

2.针对乡村医生的实际情况,制定符合乡村医生行医特点、注重实践经验和临床效果的评价考核体系,与城市医生的评价考核体系相区分,独立设立。

3.有关部门应该真正地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精神要求,加大落实和监督力度,重视乡村医生队伍建设,提升乡村医生的医疗技术水平,关心他们的生活和成长,为他们提供更多更有利的制度保障、生活保障、工作保障、学习保障等。



(作者 崔立金 吉林省农工党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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